P2P活期理财产品能满足投资者闲置资金灵活性的要求,提高资金利用率。活期P2P产品模式 第一种是同基金公司合作,卖的是货币基金产品。包括余额宝等宝宝类产品在内,这类活期理财产品以其先灵活为特点,但对应的年化收益率则相对较低;
第二种是将投资借款项目和货币基金整合打包,再由投资人统一购买,通过设置每日赎回金额限制来达到一定的灵活性;
第三种债权匹配转让,平台将收益率较高的转让债权回购打包成大资产包,然后向投资者放开申购。
除了以上三种模式以外,还有各类创新的活期类产品。比如,通过技术手段把投资资金和一个一个标的做一一匹配,基于这些现金、资产的流动给到用户收益。 P2P活期理财是种创新型的理财产品,在享受了活期随时存取的同时,收益率大幅超过货币基金,但是正因为加入了更高风险的P2P网贷,P2P活期产品的申购、赎回相比货币基金受到了更多的限制。
活期P2P产品风险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就是在需要时获取现金的能力。它的核心问题就是估计提现需求,分配预留的现金量。对于活期P2P产品,因为资金是陷在“定期”贷款之中,就必然会面临特定时段内的现金流出大于现金流入的情况。
万一平台遭遇大额坏账,经过网络和媒体信的息传播,大批投资人就可能涌过来撤出资金,形成“挤兑”现象。
如果是投资人之间的债权匹配方式的活期产品,需要新的投资人或者投资需求出现,债权才可以快速地实现转让,也就是没人接盘的话,就转让不出去,投资体验可能会不太好。
政策风险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代出借人行使决策。
而活期理财对应的通常是债权包,由平台“自动投标”功能自行匹配债权,因此投资者并没有机会对投资决策作出亲自确认,通常只能在投资后才能查询甚至根本看不到自己所投资的项目,违背监管办法关于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
平台如果自身参与活期P2P的回购和垫付,将会有构建资金池的嫌疑,触碰了P2P监管细则的十二条红线。
监管办法禁止期限错配。很多P2P平台为了保证活期的实现,大多会进行期限错配,形成“短投长融”,涉嫌违规。
监管办法对P2P“混业”作出了明确的禁止,平台不得发售银行理财、券商资管、保险或信托产品。如果是对接货币基金的P2P平台,也存在着方面的合规隐忧。(原标题:P2P活期理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