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教育部财务司副司长赵建军在发布会上发布表示任何网络借贷机构都不允许向大学生发放贷款。
“堵不如疏,疏不如引”,现阶段难以判定其影响好坏的新兴事物,处理者不应当直接封杀压制,而应采用疏泄引导的方式将事物纳入正轨,从而避免因为暴力压堵所引起的强烈反弹。看问题不能简单的“1+1”看问题,如今校园贷乱像是“网贷机构”引起的么?教育部发言人知道什么是“网贷机构”么?“网贷机构”能放贷么?“网贷机构”只是网络借贷中介信息平台好不好?能不能管管那些打着“网贷机构”幌子放高利贷的人?因为假“网贷机构”切掉合法经营“网贷机构”的业务这个真的好么?我想说这个锅“网贷机构”不应该背!
对于校园信用贷发展成高利贷的乱像,笔者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一刀切的应该是“高利贷”而不是“网贷”
正规“网贷机构”借款利率最高也就是年利率36%,而受法律保护的利率也只是24%。大多数大学生借款也只是为了正常消费,借款金额也是一万左右,也就是说借一年信用贷款,受法律保护的借款利息也就是2400元,该利息完全是在接受的范围。而“高利贷”借一万可能一年还得就是十万甚至是几十万,不能说有个APP“高利贷”就是“网贷机构”了。希望相关部门能清晰分辨什么是“高利贷”什么是“网贷机构”。
二、加强对学生简单的金融知识教育,引导学生不要上当
对在校大学生简单的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是有必要的也是可行的,普及基础的金融知识既可以让学生分辨“高利贷”避免悲剧发生,也可以培养自身的理财知识,启蒙大学生的财务规划及财富积累的概念。都说教育从娃娃交起,学会理财学会金融为什么不能从大学生普及呢?
三、加强对“网贷机构”监管,规范大学生信用贷款业务
正确引导大学生正确面对信用借贷,规范信用借贷业务流程。使大学生借的起,还得起隔离“高利贷”。加强对“网贷机构”的监管,防止不正规的“高利贷”假借“网贷机构”名义进行防贷,坑害学生。
四、不要懒政式执法,应从长远角度考虑问题,以免后期再出现问题增加管理成本
现在看禁止“网贷机构”向大学生放贷貌似可以净化校园贷乱像的发生。但笔者认为只能暂时让校园贷乱像缓解,因为校园贷乱像并不是真的“网贷机构”造成,而是“高利贷”机构造成。就算禁止“网贷机构”向大学生放贷,将来“高利贷”机构还是会以其他形式出现在校园当中。堵不如疏,疏不如引,正确引导行业正规化是更有利于保障学生利益。
术业有专攻,教育部普及基础的金融知识,更有利于学生们认清“高利贷”与正规“网贷机构”,解铃还须系铃人,从源头解决问题省时省力。(原标题:该禁止走入校园的应是高利贷而非网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