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的价值正在改变 平台核心竞争力成关键
2017-09-17 21:22
来源:热点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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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偶然的机会,进入P2P行业,开始去了解它,解析它,发展它。大家进去P2P领域的目的各有不同,有些是为了逃避金融监管,有些是为了进行自融,也有些是为了想象中的大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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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年前,偶然的机会,进入P2P行业,开始去了解它,解析它,发展它。大家进去P2P领域的目的各有不同,有些是为了逃避金融监管,有些是为了进行自融,也有些是为了想象中的大金融梦,当然,还有那些败坏了P2P 声誉的诈骗者们。

  如果说最初对P2P的认知是1,现在,我对它的认知,则是0。

  我对它最初的定义,是线上的民间借贷,政策的定义是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而在来国内之前,它是个人对个人的直接借贷模式,其实,这之间各自有着本质的差别,之所以最初定义它为线上的民间借贷,一是因为它游离于现有金融体系之外,二是它本身的借贷属性,乃至相关操作模式,都与民间借贷极为相似,现在仍有可以如此定义的平台,但已不是主流,当然,也与三年前自己本身狭隘的认知有关。至于政策定义的互联网金融信息中介机构,这道破了P2P信息中介的本质,但缺乏了对于我国实际国情的考量,在没有完善的社会信用信息体系的情况下,对于大多平台而言依旧依靠着传统的风控模式进行平台产品风险的控制,对于目前国内的投资人群而言,也不具备对借贷信息安全性的甄别能力,同时,对于借款人而言,也缺乏对于信用信息缺失所造成严重后果的约束,因此,这只能说是监管层对于P2P行业的美好愿景。至于说在进入中国之前,个人与个人之间直接借贷的P2P是属于符合信用信息以及社交网络信息相对完备健全的国情下,所采用的一种借贷模式,是国内模式的重要参考,但是,完全采用这种模式发展的平台,并不多,不得不说,在国内的发展过程中,已经极大的丰富和拓展了P2P的内涵。

  以上都是个人对于P2P的一些不成熟的见解,而现在,我之所以说对它的认知是0,则是因为,我发现,在行业之内,政策之外,它已经渐渐成为互联网金融科技的沃土,成为真正改变传统金融的地方,余额宝证明了互联网金融无与伦比的魅力,但它并不完全是金融科技创新的力量,更多的是网络流量的力量,流量为王的时代仍未过去,微众银行千亿级的放贷规模仍在增加,但相对而言,微众银行千分之二的逾期率更值得传统金融风控模式心颤,这必然存在着金融科技的力量,大数据分析和社交网络信息应用以及用户的支付习惯捕捉等科技的创新应用使程序员们一道代码搜索所呈现出的人物画像,已经远远超过了传统金融风控模式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这意味着未来掌握着流量入口,科技实力以及用户数据的巨头们将无法超越。

  这么说,不是为了否认P2P的价值,恰恰相反,这正是P2P的价值所在,因为,它是现阶段,另一个可能获得流量,科技和数据的领域,而且更加有针对性,更加专业化。所以我现在不再定义P2P的属性,而在于了解究竟存在哪些发展P2P的模式,这些模式背后存在着什么样的金融创新和科技创新,比如说通过完全模仿国外P2P模式的平台,经过自建风控模型,搜集用户数据,这也是一种立足于基本国情的创新,比如车贷模式,有平台直接开展车贷业务的模式,有渠道代理的模式,也有通过车贷业务,收集客户基本信息,活动区域,构建用户画像库,形成白名单等。

  未来,P2P的发展,必然是金融科技的创新和发展,这对P2P平台而言,是比金融监管更加残酷的考验。同时,相对而言,真正具备金融科技创新思维和能力的平台可能比能够通过金融监管备案的平台还要少的多,尤其是一些以银行业从业人员为主要管理层的平台,越是很难打破传统金融思维模式的壁垒,还是LendingClub的创始人雷纳德·拉普兰奇说的那句话,“愿景靠外行,执行靠内行”,P2P必须要有金融方面的人才去执行,但更需要具备互联网金融科技创新思维能力的人去想像。

  平台模式必须拥有至少一项其他平台无法超越或效仿的核心竞争力,否则注定会被淘汰,所以,从另一个角度而言,金融监管备案恰恰是这些平台的机会,符合监管要求备案之后或许可以遇到合适的金主,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原标题:P2P的价值正在改变 平台核心竞争力将是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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