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针对性管控措施严防题材股炒作
2017-09-04 15:50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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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材股炒作是A股的顽疾之一,也是各国股市的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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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防范题材股炒作,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成为多国交易所的监管重点。日前,在沪深交易所联合举办的“证券交易所一线监管国际研讨会”上,韩国交易所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李瑛珉介绍了韩交所在题材股炒作监管方面的相关情况,指出交易所应从市场监督者转变为更为主动的市场保护者,为我国交易所加强一线监管提供了有益经验。

  与A股类似,韩国资本市场中个人投资者比例较高,2016年末个人投资者比重占整个市场交易的68%。此外,韩交所的个人投资者相对偏好频繁交易,2015年韩国股票换手率显著高于香港交易所、澳大利亚交易所、新加坡交易所等。

  由于题材股炒作实质上与公司基本面没有根本关联,随着股价暴涨暴跌,极易给中小投资者造成损失。李瑛珉介绍,截至2016年11月,从韩交所投资政治题材股的投资者分类来看,个人投资者占比高达97%,其余机构以及外国投资者仅占3%左右,所以绝大部分损失由个人投资者来承担。此外,目前韩国监管流程耗时较长,从交易所到法院的流程至少需要7个月以上,无法及时抑制不公平交易。

  李瑛珉指出,由于题材股的交易形态以及投资者跟风买卖等情况不断变化,很难适用之前的异常交易标准进行监督,所以通过与之前方式不同的差异化集中管理方式抑制市场混乱是有必要的。而且监管题材股炒作要通过预先监管,而不是传统的事后举报。据了解,韩交所在防范题材股炒作方面,围绕舆情监控与风险预警,加大风险提示力度,强化交易“冷却”机制,制定了针对性的管控措施。

  具体来看,韩交所针对部分题材股的管控措施包括更严格、更强有力的“预防措施”,跳过原有的警告、发送警告文件两个阶段,直接进行订单拒绝警告、停收订单委托,从而提前预防异常暴涨情况。

  如果一只股票价格连续上涨,被认定为异常暴涨之后,韩交所可将该股票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对投资者发布警示,并在适当时机公示暴涨原因等内容。

  当出现网络谣言,公司认为有必要进行真实信息披露时还可发布该网络警示,以便预防投资者损失。若触动多次网上警示,将被韩交所标注为投资者“投资注意股票”,起到对散户警示和保护作用。

  如果采取多种措施之后,股价异常上涨状况仍未改善,韩交所将对股票采取连续三天进行30分钟集合竞价的措施,甚至是深度调查及移交韩国金融监督院等措施。

  在防范题材股炒作上,韩交所还会与相关机构采取联合管控措施,形成监管合力。如在必要时,与韩国金融监督院、韩国金融委员会等部门组成特别联合调查队,调查与题材股有关的市场操纵活动;组织谣言监控联合小组,持续监控各种网络谣言,打击传播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的行为;相关部门之间会进行信息共享,甚至联合进行新闻发布,借助媒体披露题材股调查情况,帮助投资者了解题材股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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