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新规带来“政策海啸” 私募或将涅槃并获新规支持(3)
2017-11-22 08:56
来源:和讯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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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私募领域,《指导意见》对关于合格投资者的认定尚存疑惑。 《指导意见》规定,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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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经365讯,近日,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指导意见》),宣告了资管行业即将步入统一监管时代。

  对于资金管理者来说,这堪称一场“政策海啸”,对于私募基金而言,更是将迎来整个生存环境的变动。  

  私募通道、分级业务受影响

  金融机构不得为其他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产品提供规避投资范围、杠杆约束等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

  杠杆是金融机构最常用的工具,意味着小资金博取大收益,对私募机构来说,通过银行的通道业务来进行杠杆操作是最好的手段。

  而《指导意见》第二十一条要求:

  金融机构不得为其他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产品提供规避投资范围、杠杆约束等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

  同时,《指导意见》明确了不得进行份额分级的三类私募产品:开放式私募产品;投资于单一投资标的私募产品(投资比例超过50%即视为单一);投资债券、股票等标准化资产比例超过50%的私募产品。此外,《指导意见》规定,分级私募产品总资产不得超过该产品净资产的140%。

  一位私募基金项目负责人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不止是新规,今年杠杆已经明显收紧了,委外直投私募已经很难做,通过银行募集的资金杠杆基本在1:1左右,其实已经很低了,去年的杠杆还能做到1:2,今年基本不可能了。”

  按照该人士的介绍,过去私募基金帮助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产品,杠杆操作是很常见的事情,“比如1亿元的资金,通过杠杆操作,产品管理人可以利用1:1的杠杆操作2亿的资金去投资。”

  通过杠杆进行操作,无疑存在风险。

  “杠杆的收益固然诱人,但风险也是巨大的,一旦发生系统性风险,损失比较难控制。”该私募人士指出,“受影响的主要是固收类和非标固收类产品,现在我们不太做非标固收项目了,主要原因就是风险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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