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私募机构的宣传和引导下,有不少个人投资者认为,场外期权是一次能够快速攫取财富的机会。而为帮助个人投资者参与期权交易,这些私募机构也设计了多种规避监管的方式。
目前最为常见的一种形式,就是私募基金分拆份额卖给数十位甚至数百位投资者,而这些投资者当中有相当一部分不符合相关投资者适当性的要求。具体而言,个人投资者和合作私募签订“委托代持”协议,通过私募通道和券商进行场外期权交易。
以记者了解到的上海一家私募设计的方案为例,该公司宣传称,公司长期经营股票配资、个股场外期权;面向个人投资者与机构投资者;可投资沪深所有个股;杠杆高达20倍,打破以往5倍的上限。协议在1个月到1年期间不等。
该公司的一位人士告诉记者:“假设个人投资者与该私募签署代买代持价值100万的个股期权,私募收取7.2%期权费,双方约定到期行权。到期后个股上涨26.2%,个人投资者行权,盈利100万×26.2%=26.2万元,净收益26.2万-7.2万=19万元。”
对于这样的设计,上海地区一家期货资管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份额拆分是近年来最常见的突破投资者适当性的做法,此前的互联网资管产品、股权众筹产品都有类似的特征,其核心问题就在于让不满足条件的投资者借此通道进入市场。”
另外,该私募人士声称,场外期权优势除高杠杆外,个股还能满仓操作;同时风险可控,没有锁仓和平仓,无需保证金和利息。
但这种方式进入市场的投资者实际上并没有保障,前述华东地区券商营业部人士指出:“场外期权业务的核心实际上是做风险对冲,也就是说在参与期权的同时,也有现货交易。但通过私募通道进入市场的投资者相当于裸仓,因此市场一旦出现反向的波动,投资者面临很大风险。”
一位兴业证券分析师则认为,中小投资者贸然参与场外期权业务是盲目的。“场外期权相对于场内期权具有更高的灵活性和弹性,交易对手方可以依据自己的需求制定交易规则使产品更加个性化,投资者可以对冲掉本身暴露的风险,因此也越来越受机构投资者的青睐。但对于资金量非常小的中小个人投资者来说,场外期权产品并非高杠杆暴富的工具。”
核查私自拆分行为
实际上,在此次通知之前,监管层一直高度关注个人投资者参与场外期权业务的风险。
早在2017年9月27日,中期协亦明确提出期货公司以及风险管理公司不得与自然人客户开展衍生品交易服务。
记者了解到,在此次核查行动中,监管层主要针对的就是私募机构拆分份额专卖的行为。
“目前主要是通过券商营业部来梳理私募基金背后的认购方,因为私募基金表面上看起来是合规的,只有通过券商的调查了解才能掌握一些情况,但这样的核查方式了解到的情况也不甚理想。”前述华东地区营业部的人士透露。
4月10日,北京地区一家大型券商营业部的人士也告诉记者:“监管层确实有这样的要求。我们近期会对相关产品进行比较细致的梳理,如果有问题的机构,我们肯定会暂停合作。”
但事实上,如此核查并不能全面解决个人投资者走私募基金通道方式参与场外期权的问题,券商很难穿透核查私募基金的真实出资方。
因此,4月10日下午,监管层全面叫停券商与私募基金场外期权业务也在意料之中。也就是说,个人投资者借道私募进入场外期权市场的通道被彻底关闭。
与此同时,另一类个人投资者绕过监管参与市场的通道也在近期被监管层封堵。
此前个人投资者可以寻找其它投资人共同成立期货资管计划,但实际上由该名自然人作交易决策,也可以解决个人投资者身份的问题。
记者近期了解到,基金业协会已对投资范围涵盖场外期权的期货资管产品暂停备案,这其中主要针对的是个股期权产品。
“场外期权的监管一直没有放松过,个股期权场外备案监管把关严格,不过,商品期权备案目前没有受到太大影响。” 前述沪上期货资管公司负责人表示。获取更多财经资讯,请随时关注财经365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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