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老鼠仓”案件查办数量上升 被罚没逾500万元
2018-04-28 08:39
来源:证券时报
描述
财经365讯, 近日,证监会依法对5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包括:1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3宗操纵市场案,1宗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 1宗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中,文宏时任上海拓
[本文共字,阅读完需要分钟]

财经365讯,近日,证监会依法对5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包括:1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3宗操纵市场案,1宗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

基金行情

1宗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中,文宏时任上海拓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投资总监,作为“万联证券拓璞2号”账户的投资经理,其利用职务便利,知悉交易的标的股票、时点和数量,操作“汪某”账户稍早于、同步于或稍晚于“万联证券拓璞2号”账户交易有关相同股票,趋同交易股票共有27只,趋同交易金额为1.84亿元,趋同股票占比47.37%,趋同交易收益为251.44万元。文宏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23条规定,属于《基金法》第123条所指第20条第6项所列情形,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违法行为,依据《基金法》第123条规定,证监会决定对文宏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251.44万元,并处以251.44万元罚款。

随着国家逐步规范证券市场,加之证券监管机构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使得“老鼠仓”案件的查办数量明显上升。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近日发布的《证券犯罪检察白皮书》显示,2015年以来,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的10件证券犯罪案件中,除1件为内幕交易案件外,其余9件均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件,也就是“老鼠仓”案件。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司法辖区内有首都金融主中心区金融街地区、北京丽泽金融商务区、东二环高端服务业商务带、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多个金融资源聚集区,“一行两会”等金融监管机构亦坐落其中。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李华指出,证券市场的健康、良性发展有赖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老鼠仓”使不同的投资者在信息完全不对称的情况下进行交易,极大地损害了证券市场的公平性,从根本上动摇证券市场的根基。

此外,在1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中,金亚科技(300028)2014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8049.55万元,占当期披露的利润总额的比例为335.14%。同时,金亚科技2014年年度报告虚增银行存款近2.18亿元,虚列预付工程款3.1亿元。证监会决定对金亚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周旭辉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60万元;对张法德、丁勇和等16名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

3宗操纵市场案中,冯志浩和孟祥龙因操纵股价,分别被证监会罚没5406万元、4863万元。文高永权操纵股价案中,因无违法违规所得,文高永权被处以罚款60万元,分别处以王交英、宋翼湘、岳源等40万元罚款。获取更多财经资讯,请随时关注财经365网站。

Copyright © 2017股票入门基础知识财经365版权所有 证券投资咨询许可证号为:ZX003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