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信托信披门:增幅16%属缓步增长 存在误导嫌疑(2)
2017-08-24 17:10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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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另有一上市公司前董秘表示,“上交所对上市公司的业绩预告有规定,达到什么条件就要业绩预告,当然,如果公司要说也没问题,而上市规则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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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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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信托资料图

  财经365讯,今年上半年,安信信托为何遭遇冰火两重天?净利润增长近16%,股价却暴跌超8.5%!安信信托实现营收23.51亿元,净利润16.1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39%和15.73%。不过,看似增长的成绩单却没能让投资者买账。中报刚披露,安信信托便大幅跳空低开,随后一路下行,盘中最大跌逾9%,最终以8.51%的跌幅收盘。

  多位投资者表示,“一季报中提到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应有较大增长,结果仅增了16%,而且净利润还环比大幅下滑42%,这区区的16%能算是较大增长吗?给市场这么高的增长预期,最后又达不到,安信信托涉嫌误导投资者。”对此,一位私募人士称,上半年同比增长15.73%,不算大涨,这只是缓步增长,这个表述有问题,公司之前给投资者的预期是中报会较大增长,实际上没有较大增长,属于预期落空,所以暴跌。

  私募:增幅16%属缓步增长

  8月15日晚,安信信托终于披露了其2017上半年年报,截至报告期末,安信信托资产规模为203.80亿元,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3.51亿元,同比上升14.39%,该期净利润为16.12亿元,同比上升15.73%。公告发布后,安信信托的股价应声下跌,8月15日,安信信托报收14.57元,而8月16日开盘即跌至13.7元,收盘价为13.33元,大跌8.51%。

  值得注意的是,安信信托二季度净利润环比下降41.98%。在上证e互动上发现,有多位投资者在上证e互动上对于之前安信信托一季报中所说的“应有较大增长”表示疑惑,其中一位投资者向安信信托提问称,“请问公司一季度报告中说半年度有较大增长,但实际却仅仅增长15%左右,公司是否存在误导投资者及信息披露不准确的行为”,对此,安信信托在上证e互动上回复称,该说明的依据是已实现的数据及存续项目状态,非盈利预测,未有精确量化,并无误导,该业绩亦是我们兢兢业业的良好成果。

  另一位投资者在上证e互动上对安信信托表示,“业绩变动能否给出一个预估范围,比如百分之多少到多少,每次都给“较大”这个描述貌似不是一个严谨的说法吧。每个人对较大的认知都不一样,我相信在您心中15%不能叫做较大吧”。对此,安信信托在上证e互动上回复称,根据已实现情况,我们认为这应是合理的,如投资者所述,中期净利润上升至行业第二了。

  而对于投资者所说的“应有较大增长”一事,在翻阅安信信托一季度报发现,该公司确实曾在一季报里表示鉴于本期已实现的净利润情况,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应有较大增长。同时,安信信托一季度实现净利润10.20亿元,同比增长67.73%。

  对此,来自上海的一位私募人士表示,“一季度增长,二季度下滑,方向是不好的。公司的业绩不好,股价就有表现,投资者希望一季报大涨,中报也能大涨,结果希望落空了,希望落空说明不及预期,股价肯定下跌,一般都是这样的。而上半年同比增长15.73%,不算大涨,这是缓步增长,这个表述有问题,公司之前给投资者的预期就是中报也会较大增长,实际上没有较大增长,属于预期落空了,股价下跌也很好理解,这半年来,股市里面都是炒业绩。”

  安信信托的股价自一季度报披露后至半年报披露前一天,股价上涨27.58%。

  律师:安信信托存在误导嫌疑

  一位不愿具名的董秘表示,根据上交所定期报告编制规则,正常情况,应该预测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半年净利润增减的幅度或增减金额。且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1.3.7(11章第三节第七条)规定,出现较大偏差应当及时进行更正,并按11.3.6(11章第三节第六条)及时进行说明。

  其中,根据上交所11.3.7款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应当保证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披露的实际数据和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其中在披露定期报告之前,公司若发现有关财务数据和指标的差异幅度将达到10%的,应当及时披露业绩快报更正公告,说明具体差异及造成的原因;差异幅度达到20%的,公司还应当在披露相关定期报告的同时,以董事会公告的形式进行致歉,说明对公司内部责任人的认定情况等。

  而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1.3.7款规则规定,上市公司预计本期业绩与已披露的盈利预测有重大差异的,应当及时披露盈利预测更正公告,并向本所提交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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