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嘱信托公证,你了解么?(6)
2018-03-05 13:58
来源:法融汇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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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目的如果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该信托亦属无效,这是基于民法公序良俗原则的要求。我国《民法通则》第7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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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目的如果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该信托亦属无效,这是基于民法公序良俗原则的要求。我国《民法通则》第7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一般认为,这一规定就是公序良俗原则的法律表述,它要求民事活动除应遵守法律外,也应遵守社会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公序良俗原则为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典普遍采用,其意义在于适度约束民事主体的行为,使之与社会公共利益得以协调。

同时,法律还专门指出,不得专以诉讼或者讨债为目的设立信托,否则信托无效。专以诉讼或者讨债为目的设立的信托,是指委托人设立信托的唯一目的就是通过设立信托而由受托人提起诉讼或帮其追讨债务。由于专以或主要以诉讼或者讨债为目的设立信托有可能增加诉讼,激化矛盾,无助于债务纠纷的解决,因此,各国立法均对其予以限制,不承认其效力。

(五)信托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信托法》第8条规定,设立信托,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因此,遗嘱信托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这同时也是公证规则的要求。并且,应该记载下列事项:(1)信托目的;(2)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3)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4)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及状况;(5)受益人取得信托利益的形式、方法。除前款所列事项外,可以载明信托期限、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受托人的报酬、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信托终止事由等事项。(《信托法》第9条)另外,根据《遗嘱公证细则》第13条的规定,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二)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三)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四)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五)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如果遗嘱信托缺少上述内容的,应该提醒遗嘱人补充,遗嘱人不予补记的,应当拒绝公证。

(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还要注意遗嘱信托是否符合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例如,应该遵守《继承法》有关特留份的规定。如果要设立公益信托和确定其受托人,应当经有关公益事业的管理机构批准。获取更多财经资讯,请随时关注财经365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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