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处罚措施来看,根据违规事实严厉程度,监管开出警示函、注销私募基金登记或罚款的行政处罚,如,2月27日,江苏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公告显示,江苏中杏艺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在被协会撤销旗下产品中杏资本-鑫洪1号邮币基金备案后,仍继续进行投资运作,且未及时向投资者信披,江苏证监局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处罚措施,并责令该公司整改。
对于山东中城银信违规挪用基金财产的行为,1月3日,青岛证监局责令山东中城银信进行改正,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此外,北京炳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西世纪红榕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备案信息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被协会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严监管仍为主基调
2016年证监会和基金业协会出台一系列监管新规,构建出“7+2”的自律体系,从募集、登记备案、信息披露、从事投顾、托管、外包业务等各方面对私募行业进行了全方位监管。经历了两年时间“洗礼”,市场对政策新规逐渐消化,私募机构野蛮生长的时代一去不复返,总体来看,私募行业阳光化管理仍将是贯穿全年的“主线任务”,严监管成为未来私募行业主旋律。
伴随行业规范化的同时,我国私募基金行业飞速发展。截至今年1月末,私募基金管理规模达到11.76万亿元,成为大资管行业中不可或缺的中坚力量。不过高速发展背后,公开宣传、变相募集、投资运作不规范、利益输送、违法挪用基金资产等乱象屡禁不止,私募行业阳光化管理的呼声越发高涨,对私募行业乱象整治被提上日程。
监管对于迟迟没有展业的空壳私募予以注销处置,截至今年2月8日,基金业协会累计将19批326家机构列入失联公告名单,其中有92家机构已被注销登记;有9家机构已自行申请注销登记。“私募机构野蛮生长时代,很多人都是抱着尝试的心态去设立公司,但是并没有搭建投研团队,也没有开展任何投资项目,最终沦为空壳私募,占用社会资源,未来私募机构还将加速洗牌,没有合格资质、未展业的私募机构终将被淘汰,最终像信托公司一样在市场上形成固定的规模数量。”一私募人士表示。
对于未来监管对私募机构的监管趋势,徐丽称。私募行业监管大概率还是趋严,朝着更加完善、全面的方向发展。“虽然我国私募行业的监管政策和自律管理办法在过去2-3年间在不断出台,但政策的逐步消化、补充和成效的全面体现还需要时间,目前看来仍未达到体系完善的阶段。”徐丽坦言。获取更多财经资讯,请随时关注财经365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