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利率市场化未来:五大挑战如何应对?(6)
2018-07-19 13:30
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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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国家金融机构混业经营,存贷款依赖程度降低。伴随利率市场化,部分国家开始调整金融机构经营模式。实行混业经营主要是为保护银行,缓冲利差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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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国家金融机构混业经营,存贷款依赖程度降低。伴随利率市场化,部分国家开始调整金融机构经营模式。实行混业经营主要是为保护银行,缓冲利差收窄的巨大冲击。如对于法国,是先取消银行业务分工界限,才开始利率市场化改革;对于英国,以股票市场为代表的直接融资崛起,叠加利率市场化改革,银行面临巨大竞争,因此1971年鼓励银行业在其他领域竞争,在消费信贷、单位信托、住房抵押贷款等业务均有涉猎,1986年准许商业银行进入证券、保险、信托等业务领域,开始混业经营;对于美国,在利率市场化后,实行混业经营和存款保险制。总体来看,银行对于存贷款的依赖程度普遍降低。

  银行利率风险管理侧重于利率变动对利差的影响。之前长期利率管制的背景导致银行没有必要建立一套利率管理制度,利率市场化对于储贷机构影响尤为显著。以美国为例,因为当时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大多是以短期存款为30年固定利率的房屋抵押贷款提供资金,利率市场化带来超乎意料的高利率,投资决策往往亏损。因此,在利率市场化之后,银行往往先关注利率敏感的资产和负债缺口(重新定价缺口),再发展扩大至其他形式的利率风险(基本点风险、选择性规定等)。

  以股权融资为代表的直接融资和影子银行体系崛起。利率市场化后,各国银行信贷规模扩张趋势有所放缓,以股权融资为代表的直接融资市场不断发展。同时,影子银行体系逐渐形成,主要表现为:回购协议对证券化产品货币化的促成、资产证券化对银行表内资产表外化的转移、以及货币市场共同基金对储蓄资金的分流(Gorton and Metrick, 2010)。

  1.5.5 利率市场化后的货币政策

  中介目标由货币供应量转变为利率。20世纪80年代后,货币乘数和货币流通速度出现大幅波动,导致货币供应量与通货膨胀之间稳定关系出现问题,因此各国纷纷转向利率调控。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此时的利率调控不同于以前的行政手段调控,表现出以下特点:1)以市场参与者的身份,通过交易改变供求;2)通过影响基准利率调控市场利率。

  操作目标由直接干预名义利率转变为间接调控短期利率。在短期利率的调控中,不再单一的调控再贴现率,而是重视公开市场操作。市场根据短期利率水平对通胀形成合理预期,从而决定借贷利率,影响价格、消费、投资。短期利率逐渐成为基准利率。德国在1985年后主要采用有价证券回购协议调控利率,英国在1997年后引入回购操作,调控期限两周的回购利率。

  关键政策利率根据经济背景调整,市场基准利率集中在隔夜拆借利率和市场回购利率,二者一般是一对一的关系(加拿大一对二),过多的政策利率不利于货币政策的传导。美国曾在2008年金融危机时将关键政策利率变为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印度曾在流动性紧缩时将关键政策利率变为回购利率,在利率市场化前后将政策利率由8个降低至3个。一般而言,以同业拆借利率为基准利率的国家更注重政策利率的传导效果,以市场回购利率为基准的更侧重交易规模。融资结构均衡国家一般以同业拆借目标利率为关键政策利率,间接融资为主的国家则选择逆回购和再融资利率。

  基准利率调控的两种模式:公开市场操作和利率走廊调控。我们以市场基准利率的变异系数、与政策利率的相关系数来衡量政策利率传导至传统利率的效果。以美国为例,在利率市场化完成前后的5个不同阶段的利率调控政策进行分析发现:1)总体降低了联邦基金利率的波动性,其变异系数在前三个时期逐步缩小,说明伴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利率调控优于数量型调控,公开市场操作比隐形数量调控的效果更好,联邦基金目标利率比超额准备金利率的告示效应更强,更有利于形成合理的市场预期;2)传统利率调控优于利率走廊调控,在利率走廊时期,变异系数为1.28,是传统利率调控的4倍。

  选择两种模式的关键是准备金数量。在2008年危机前,公开市场操作成功的原因是:1)准备金余额少,保证了联邦基金市场的活跃度和联邦基金有效利率对该市场供求变化的敏感性。2)美国国债市场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很高,当准备金规模一定时,美联储通过与银行买卖政府债券来释放或回收银行流动性,控制准备金余额及供求关系。2008年的金融危机时,美联储对准备金付息,银行资配置大量超额准备金,准备金余额少的条件改变,联邦基金有效利率对公开市场操作敏感性下降,美联储改为下限利率走廊模式。

  2 前瞻:中国目前推进利率市场化的挑战

  名义上来说,中国的利率市场化是已经基本“完成”了。除了1年期以下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仍受上限管理、企业债发行利率仍受上限管理外,中国所有利率名义上均已完全自由化,似乎已经“放无可放”了。

  然而,结合我们在报告《中国利率市场现状:七大利率如何传导?》中的分析可以看到,目前中国利率体系中各环节的传导实际上均还存在一定阻力,也有许多价格之外的因素阻碍着市场定价。因此,接下来我们对这些目前中国利率市场化进程中仍存在的障碍进行总结,可以预期这些障碍便将是利率市场化下半场时的重点攻关对象。

2.1 市场利率自律定价机制仍可能存在较强隐性管控

2.1 市场利率自律定价机制仍可能存在较强隐性管控

  根据我们在报告《中国利率市场现状:七大利率如何传导?》中的分析,中国的存款利率在管控放开之后仍然一直维持着稳定的数值,波动极少,这同确实完全放开后的大额外币存款利率的走势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除活期存款利率外,各利率相较存款基准利率已有一定程度抬升,但不同银行选择的抬升程度出奇地一致且几乎没有变化,显示仍有某种隐性管控作用在存款利率定价上使各行不愿意轻举妄动。

  这种隐性管控可能来自于央行对市场利率自律定价机制的指导。由于银行之间的竞争可能会引发“存款大战”与高息揽储的恶性竞争,一方面推高社会的无风险利率、另一方面提升银行在资产端的风险偏好,从而对实体经济造成冲击,因此有必要对银行之间自律定价的能力进行引导和培育。

  中国改革开放早期曾进行过放开存款利率的试点尝试,但并不成功。由于在当时的经济环境下,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思想过于超前,叠加80年代末“价格闯关”引起的大幅度通货膨胀,1989年早期的存款利率市场化试点在部分试点地区演变为了“存款大战”。“存款大战”中不仅出现了各银行(当时还有储蓄所)争相“高息揽储”的现象,还出现了大量超长期限存款。1989年8月,在情形最为严重的湖北襄樊地区,存款利率最高超过了35%、期限超过20年,而当时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仅为11.34%、最长的五年以上基准利率也仅为19.26%。当月湖北襄樊大量银行、储蓄所存款遭挤兑,部分不愿意上调存款利率的银行被迫上调利率或临时关门。这一历史教训为谨慎对待存款利率完全自由化提供了充分的理由,因此,可以预期未来央行对市场利率自律定价机制的隐性引导仍将长期存在,这也将是未来利率市场化进程中最难攻克的“惊险”一环。

  2.2 信贷数量管制和债券准入限制仍存在,且标准不统一

  我们在报告《中国利率市场现状:七大利率如何传导?》中已详细描述对于银行贷款投放的诸多政策导向,这些政策导向形成了对银行信贷投放的显性数量管制。对于债券发行和投资的准入条件虽然没有这么多明文限制,但我们可以从其数量结构中看出一些隐性数量管控的倪端。中国非金融企业发行的债券中主流的为企业债、公司债和中票三类,我们统计其发行人结构如下:

  这三类债券的共同点在于都以地方国有企业为绝对的发债主体,中央国有企业次之,其它类型的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则较少,其中尤以计划经济色彩较重的企业债为甚。需要注意中期票据目前名义上不设门槛、以交易商协会形式审查为条件,但中期票据中民营企业的比例反而不到需要证监会审核的公司债中的半数,这表明在债券发行的实践中仍然存在隐性的数量管制(不排除发行人与投资人主动进行的“自我审查”)。

  信贷与债券融资成本均是价格型货币政策重要的中介目标,与实体经济紧密相连,但二者之间通畅传导的必要条件是信贷与债券对融资主体和投资主体都具有较强的可替代性。因此,目前信贷管制与债券准入条件零散较不规范、隐秘非公开、标准不统一的情形,并不利于央行调控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2.3 存贷款利率彻底改革后,新的基准利率选取何者尚无定论

  基准利率对一个成熟金融市场的发展和管理具有重要作用,央行需要以其为价格型货币政策的操作目标执行货币政策,金融系统和实体经济则需要以其为基础确定相互的资金融通成本以及自身内部的资金转移定价。目前中国冠以“基准”之名的利率为存贷款利率,在利率市场化后显然不宜继续保留,也无法作为货币政策的操作目标。

  合适的基准利率的重要性不仅仅在于其可以作为操作目标,更在于央行需要通过其向市场传达货币政策思路、引导市场预期。在基准利率完全确定并获得市场认可之前,贸然推动利率完全市场化可能会造成市场机构无所适从。由于目前并没有公认的基准利率,市场对各类重要利率的变动都过度敏感,OMO、MLF、DR、R、Shibor的超预期改变都会引起市场大量对央行货币政策的“疯狂解读”,出现这一情形的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央行无法通过稳定基准利率向市场宣告自己执行货币政策的可信承诺,从而市场预期对央行的一举一动都如惊弓之鸟。因此,未来在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之前,培育受市场广泛认可的基准利率应是央行的首要任务。

  2.4 非银行主体参与的利率市场空间仍较小,银行占据主导地位

  目前中国金融机构的结构中银行独大、非银金融机构规模有限;贷款融资渠道独大、其他融资渠道规模有限;银行存款资产独大、其他投资渠道规模有限。体量的巨大差异不利于银行以外的直接金融市场健康发展,这一方面体现在非银金融机构的规模效应远远弱于银行,另一方面也在于银行过于庞大的资金难以进入其他市场(大规模的银行资金进入容量有限的市场会形成冲击)。

  这种银行中介独大、信贷渠道独大的现象还体现在:①非银行主体参与银行间市场的拆借和回购较少;②非银行主体参与银行间市场的债券交易较少;③交易所市场的债券市场远小于银行间市场;④资产证券化市场规模仍有限。这种不平衡现象会带来两个问题:一是银行内外市场的利率传导受阻;二是市场会自发产生躲避监管的非标业务来填补直接融资的空白。这都会导致央行货币政策无法达成调控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的目标。因此,推动银行外金融市场发展、推动直接融资渠道发展,是未来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中的必要环节。

  2.5 “持有至到期”情节与债券市场的低流动性阻碍利率传导机制的正常运行

  过去3年间(2015.05-2018.05),银行间市场的债券中36.89%没有任何交易,67.50%发生交易的天数低于5天,76.07%低于10天;交易所市场的债券中72.00%没有任何交易,81.03%发生交易的天数低于5天,84.33%低于10天(数据来自Wind)。可以看出,中国债券投资者多数对债券抱有深厚的“持有至到期”情节。对于固定收益产品,是否频繁交易获取资本利得的策略选择并无高下之分,但当市场上多数投资者策略趋同于“持有至到期”时客观上却造成了无论是在银行间还是交易所债券的流动性都较低,并对利率的变动不敏感,这是阻碍回购/拆借利率等短期利率向债券收益率等中长期利率传导的重要原因之一。

  3 未来:核心是打通利率传导机制

  根据我们在报告《中国利率市场现状:七大利率如何传导?》中的分析可知,在目前利率市场化名义上已基本放开的背景下,继续深化改革面临的阻力主要即来自于各类利率传导渠道上的不通畅问题。因而,进一步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核心即是打通利率传导机制。基于前述几点挑战,我们总结了四点深化改革的方向。

3.1 逐步放开存款利率隐性管制,以动态的市场化监管手段进行管理

3.1 逐步放开存款利率隐性管制,以动态的市场化监管手段进行管理

  目前存款利率的“轨道”同市场利率的偏离最大,这很可能是由于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仍然在其中起到了隐性管制的重要作用。存款利率骤然放开最大的风险在于中小银行激烈竞争的格局下可能爆发存款大战引发利率失控及资产端风险偏好上升,但持续规避并不能使问题得到解决,一个可能的方式是将直接管制逐步转移到使用市场化监管手段进行管理,将存款保险费率、资本充足率监管指标等同存款利率挂钩,对贸然抬升的存款利率施行更加严厉的惩罚性监管要求。在利率市场化的大背景下,存款利率始终维持低位的情形并不能长期持续,而将监管手段从隐性管制逐步转向使用动态监管指标进行管理将是推动存款利率放开同时防范利率失控风险的一个合适方法。

  此外,逐步放松分业经营限制、推进分业监管向功能监管转变,也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可行手段。在混业经营、功能监管的新环境下,银行将能够拥有更加创新、多元化的业务,息差将不再是银行的主要利润来源,这也有助于缓解存款大战的风险。

  3.2 鼓励非银与直接融资发展,改变银行独大、信贷独大不平衡格局

  根据我们在报告《中国利率市场现状:七大利率如何传导?》中的分析,银行独大、信贷独大的不平衡格局会影响利率市场化推进的效果。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首当其冲的便是需要大力推动贷款以外的融资渠道,逐步形成一个或多个规模、声誉、投资实力都能够同银行分庭抗礼的直接融资市场。标准化债券将是这个市场的核心,但目前中国的债券余额仍远远小于信贷规模,这需要金融市场逐步放开对债券发行的准入限制,鼓励企业通过债券融资、鼓励投资者持有债券。

  其次还需要大力培育非银行金融机构等合格投资者的规模。如果债券市场蓬勃但投资者仍像现在一样以银行为主体的话,那这样的直接融资只是“假直接融资”罢了。这需要鼓励居民逐渐将储蓄从单一的银行存款转向多元化的投资方向,推动债券基金等金融产品的发展,逐渐让基金、保险、信托等成为直接融资市场中资金体量不逊色银行的重要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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